教育机构学生的一般行为规则

  1. 学院的纪律和秩序是在尊重学生、教师和学院其他员工的人格尊严的基础上维持的。
    不允许对他人使用心理和身体暴力的方法。
    学院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教育机构章程以及该章程规定的其他地方行为确定。
    学生必须遵守教育机构章程,勤奋学习,爱护财产,尊重其他学生和学院员工的荣誉和尊严,并遵守内部程序:

    – 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课;

    – 保持学院的清洁;

    – 保护场所、设备、财产;

    – 小心对待他人的工作成果,并在学院执勤期间协助清洁场地;

    – 维持学院场地的秩序和清洁:餐厅、更衣室、卫生间等;

    – 适当关注您和他人的健康;

    – 参加学院的集体创意活动;

    – 上课前提前到咨询机构,干净整洁,从衣柜里脱下外衣,占用你的工作场所,并根据时间表准备好所有上课所需的配件。

    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或以任何方式将武器、爆炸物、易燃物质、酒精饮料、其他麻醉品和毒药带入学院境内。
    缺课三天以内的,学生必须向导师出示缺课原因证明。缺课三天以上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学院的学生必须尊重长辈,照顾晚辈。寻求教育的人让位给成年人,从年长的人到年轻的人,从男孩到女孩。
    在学院之外,学生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以不玷污自己荣誉和尊严的方式行事。
    学生爱护自己的财产,爱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遵守学院范围内的清洁和秩序。学生故意损坏学院财产的,应当赔偿损失。
    学生应始终尊重他人的财产。学院范围内的书籍、衣服和其他个人物品属于其所有者。
    发现丢失或遗忘(在他们看来)东西的学生被邀请将他们找到的东西交给值班人员,值班人员随后发布有关丢失物品的公告。
    挪用他人个人物品的学生将受到纪律处分。身体对抗、恐吓和欺凌都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教育机构明确谴责此类羞辱、征服或操纵他人的企图。
    上课期间不允许嚼口香糖、饮食、使用手机(播放、通话、响铃)和耳机。

    课堂上的行为。

    上课不要迟到。当老师走进教室时,学生们起立向老师打招呼。
    每位老师决定学生在班级中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不应有损学生的尊严,也不应与学院章程相抵触。
    上课时,不得大声喧哗、进行无关谈话、游戏等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也不能分散他人的注意力。
    如果申请人在上课期间需要离开教室,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
    如果学生想问老师问题或回答老师的问题,他就举手。
    上课时,如果学生在讲解过程中遇到不懂的内容,有权向老师提问。
    收购方有权在讨论各种有争议和模棱两可的问题时捍卫自己的观点和信仰,并遵守正确的形式。
    在课堂上,学生有权利使用设备,小心对待、小心使用。下课后,还给老师。
    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应该在课堂上谈论无关的话题,因为这侵犯了他人获取必要知识的权利。

    学生在开始上课前、课间休息期间和结束后的行为。

    休息期间,申请人必须:

    – 清洁并整理您的工作场所;

    – 应老师要求离开教室。

    休息时间是每位获胜者的个人时间。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但不能打扰别人。
    休息期间,学生可以在学院内自由走动,但出于安全原因禁止进入的地方(阁楼、地下室、厨房、实验室)除外。
    课间休息期间,如果学生受到违法行为,可以向主管、值班老师或管理员寻求帮助。

    学生在食堂的行为

    申请人在食堂就餐时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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